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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钱豹vip相信你的选择机关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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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闽委工综〔2017〕80号),结合金钱豹vip相信你的选择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党费收缴
  1.党费缴纳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自觉、按时、足额缴纳。
  2.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作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3.党员(不含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4.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等),以及社会保险类(养老保险费)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5.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中扣缴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中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机关工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中扣缴的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中扣缴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6.退(离)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退(离)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这里所指的“实际领取的退(离)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应为每月实际领取的基本退(离)休费总额或基本养老金总额,国家给退(离)休干部、职工发放的津补贴,不纳入基数。
  7.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8.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员本人工资收入增加时,要及时向所在支部申报,具体说明增资的项目和金额。党支部要及时与本单位人事、财务部门沟通,以便准确计算党员交纳党费基数和及时收缴党费。
  9.党员自愿一次性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是指党员按规定比例或标准交纳党费后又交纳1000元及以上额度的党费,多交纳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有纪念性质的收据。
  10.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采取个人出钱或用公款集中支付的办法替党员垫交党费,或者在核发工资时集中扣缴党员党费。党员如果未经党组织同意而少交党费,应当受到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11.收缴党费应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徊簧柚岬闹Р,应由支部书记或由支部书记指定1名党员负责收取。党组织不应安排非中共党员人员向党员收取党费。
  12.党支部负责收缴党费的工作人员,在收缴党员的党费时,应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数额,要认真区分每一名党员的收入构成,党支部要建立“一证一表”登记制度。“一证”即《党费证》,作为党员个人交纳党费的凭证。“一表”即《省直机关党费收缴登记表》,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登记。
  13.党支部按月将收缴的党费以及《省直机关党费收缴登记表》及时上交机关党委。机关党委要建立收缴党费“一簿一户一据”制度。“一簿”即《党费收缴明细账簿》,收缴人员对收缴情况要及时登记上账。“一户”即党费专用账户。“一据”即机关党委收取各党支部党费时,开据省直机关统一印制的《福建省党费收款收据》,所开据的金额应与《省直机关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中总额相符。《福建省党费收款收据》应永久保存,以备核查。在党费收缴的往来票据上,按规定要由收款人和财务会计签字,立卷存档,以备查询;收缴党费要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省直机关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第二联和《福建省党费收款收据》记帐联由馆财务作记帐凭证。
  14.各党支部按党员实交党费总数全部上缴“中共金钱豹vip相信你的选择机关委员会”党费账户。机关党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按本单位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70%(退〈离〉休党组织按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30%)上缴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委上缴省直机关工委的党费必须由馆财务通过银行转帐汇入工委组织部党费专户,上缴时应写清单位名称、所交党费的起止月份。上缴党费时间以银行单据为准,党费上缴后要及时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提供银行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机关党委公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开据的《福建省党费收款收据》收据联由馆财务作记帐凭证。
  15.机关党委应当从退(离)休干部党支部上缴的党费中按50%的比例留成,作为退(离)休老干部支部开展活动的费用,专款专用。
  二、党费使用
  16党费使用要坚持以下原则:(1)统筹安排。各级党组织在使用党费时,要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五项使用范围”进行统筹考虑,既不要顾此失彼,也不搞绝对平均。要增强使用党费的计划性,使有限的党费发挥最大的效能。(2)收支平衡。对每年能收缴多少党费要做到胸中有数,安排全年的党费使用计划应当以本单位党费实际收缴和留存的党费为依据,做到量入为出、大体平衡。(3)略有结余。使用党费应当留有余地,不能全部用完。(4)党费使用还应做到公开透明。
  17.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党员。主要用于对广大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在实际工作中,应着眼于使一个单位、一级党组织范围内的大多数党员或某一类别的党员普遍受益。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必须是直接用于订阅和购买以党员教育为主要目的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包括购买或制作奖状、荣誉证书、奖牌、奖章、奖品的费用,表彰大会会议资料的印刷、会议室和交通工具的租赁费用等,也包括必要的现金奖励费用。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包括用于对老党员的定期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党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及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发放慰问物品的费用。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包括用于直接发放慰问金、救灾物资给受灾党员,修缮基层党组织因灾受损的活动场所、电教设备等教育设施的费用。
  使用党费必须符合以上五项规定,不能随意扩大党费使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开支。
  18.党费使用要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作为专项资金也应当按专款专用原则进行管理。在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中“专款专用”,必须做到指定用途、单独核算,及时向下拨专项资金的部门报告。
  19.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严格使用审批权限。(1)明确审批权限。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2)履行审批手续。党费开支的所有票证和单据,要按照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同志和经手人签字,证明具体用途方可入账。(3)严格使用范围,对于不符合党费使用范围的,一律不得在党费中开支。
  20.机关党委使用留成党费购置教育设备,应经机关党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在配置标准范围内属于政府采购的,要实行政府采购;实物购入后应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采购经办人凭审批手续、正式发票及管理人员的验收证明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三、党费管理
  21.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馆办公室财务室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22.党费应当以“中共金钱豹vip相信你的选择机关委员会”专用账户存入四大国有银行,不得存入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23.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调出或离职人员必须将本人掌握的党费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全部移交给接交人员,同时还要保证所移交资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将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纳入党费财务管理系统实行电子化管理,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上报和督促检查。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24.机关党委要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通报,接受党员的审议和监督。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25.机关党委每年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提交书面党费年度工作报告,要逐项核实收支项目,做到账款相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26.机关党委每年至少一次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7.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于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附件:党费计算基数
  
 。2020年12月23日馆务会审定)
附件
  
  党费计算基数
  
  一、机关工作人员党费计算基数
  党费计算基数=职务岗位工资+级别薪级工资+工作津贴+生活补贴-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
  二、退(离)休人员党费计算基数
  党费计算基数=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总额或基本养老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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